昨日上午,宁波市民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订了2017年度公共巨灾保险合同。2017年的公共巨灾保险项目、保险范围和保险对象等与2016年保持一致。
根据合同,市政府出资5700万元,为全市城乡居民购买总保额7亿元的巨灾险。其中,因台风、暴雨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3亿元,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保险3亿元,因突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保险1亿元。这是新年伊始市政府继续为全体市民送上的一份厚重的“保险大红包”。
作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2014年11月,我市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这是我市通过现代金融保险手段提高应对重大灾害风险能力的一个创新举措。实施两年多来,共启动大面积巨灾理赔4次,保险机构共向16.5万户受灾居民支付救助理赔款9515万元。其中,2016年,因第14号台风“莫兰蒂”和第17号台风“鲇鱼”造成洪涝灾害,保险机构共对28151户受灾家庭支付巨灾理赔款1593万元。
为推进巨灾理赔更加精准、高效,去年市政府还出资600万元,资助保险机构引入现代测绘技术,在全国率先创新建设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2016年首期选取了鄞州、江北、奉化、余姚560个处于低洼地的行政村先行建设,入户测绘居民家庭32.5万户,在2016年台风灾害理赔中初步发挥了快速定损的作用。据悉,该系统今后还可以为政府部门开展灾害预报、灾情研判、救助实施、灾后评估等提供准确的量化依据。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是我市公共巨灾保险三年试点期的最后一年,将对三年试点工作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立足惠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公共巨灾保险,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公共巨灾保险在灾害救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
来源:宁波日报 2017-01-30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