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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的2017《财富》500强已设立自保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作者:管理员

        自保的出现具有历史必然性,它源于传统保险市场无法满足企业对特定风险覆盖需求,是企业应对现代日益增长的风险威胁产物。近年来,随着经济危机、政治动荡、责任/诉讼、网络袭击、知识产权、恐怖主义、非流动性等新风险的出现,使企业迫切需要找到对不可保风险的解决方案。而自保综合应用风险自留、再保险、保险连结证券等特殊风险转移工具,可以为自然灾害、财务变动、汇率利率变动、经营变动、环境变化等等一系列影响资产负债表的风险提供保障,其涉及的风险范围和提供保障的广度、深度都比传统保险大很多。

       自保天然具有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特征,出于自保规模经济的考虑,自保公司一直是大型企业集团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在最具代表性的世界500强企业中,设立自保公司的企业数量一直呈稳步上升趋势。

      根据1986年出版的当时世界最权威《自保公司目录》(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 Directory)统计,33%的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拥有自保公司;1993年,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统计,全球《财富》1000强企业中的447家拥有自保公司;而《自保公司目录》统计,207家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拥有自保公司,占500强企业总数的41%。

        1998年,虽然《财富》500强统计有80%的企业拥有自保公司,但《自保公司目录》更严格的统计显示这一数据应为48%。

        根据中国自保网统计,2017年《财富》500强企业中的216家拥有自保公司,而同期115家上榜中国企业中仅有2家拥有自保公司,55%的《财富》500强非中国企业形象拥有自保公司。

       由此可见,世界范围内,大企业拥有自保公司数量的确一直呈稳步增长的趋势。


注:引用请注明来自中国自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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