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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年在全市范围试点长期护理保险

2017年12月28日

作者:管理员

        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将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修订后的《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明确,年满60周岁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自愿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经评估后,评估等级为二至六级的失能老人,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结算护理费用。

        护理服务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社区居家照护,由护理人员为居家的参保老人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或者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集中提供照护服务;第二类是养老机构照护,由养老机构为入住的参保老人提供照护服务。第三类是住院医疗护理,仍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结算相关费用。

        根据国家人社部的要求,结合《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年年初,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今年1月1日起,上海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先行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截至今年10月底,3个试点区共有2.5万老人提出申请,1.4万老人经评估后达到二至六级的评估等级,享受到了居家和养老机构照护服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医药监管处处长许宏透露,目前全市正在申报的护理机构有已有587家,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可提供上门服务的护理人员约有4万人,推广到全市后预计可以满足现有需求。明年,全市居家护理的上门服务人次目标为300万人次。

        试点工作全市推广后,老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就近申报、就近办理。老人既能在居住地享受上门护理,也可就近前往养老机构。一般而言,老人在提出评估申请后,大约1个月左右可完成评估工作。

来源: 一财网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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