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关税保证保险产品在全国十地海关启动试点,《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获悉,参与试点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和中银保险等公司。
关税保证保险是以进口企业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承担投保人未按海关规定缴纳海关税款的责任,包括应缴纳税款及其滞纳金。
8月24日,中银保险联合北京海关签发关税保证保险保单,投保企业为火凤凰(北京)国际艺术品物流有限公司,这也是国内首款海关关税保证保险产品保单。
“关税保证保险是海关联合保险公司全新开发的保险产品,既是海关首次引进保险产品作为新型担保方式,也是保险行业内第一个以政府机关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功华介绍。
据悉,关税保证保险通过引入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人,增强企业的信用,以帮助他们从银行顺利申请到保函,实现货物通关。在保函到期前,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如企业因故未履行该义务,由保险公司根据保单约定予以赔付。
关税保证保险可帮助企业实现“先通关后缴税”。
相比于巨额的保证金,这样的模式中企业只需要交一笔很少的保费就可以顺利通关,减轻了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资金压力。
在使用关税保证保险模式下,企业无须占用在银行的授信额度,直接通过关税保证保险节约了资金占压的成本。据了解,按普通民营企业每月3亿元税额需全额交纳保证金情况下,现行5.655%的商业贷款利率与0.3%左右的关税保证保险费率来测算,根据不同货物占用时间,企业平均每年可节省500万元到1000万元利息,效果十分明显。
北京海关关税处副处长胡旭表示,关税保证保险可以为企业释放税款保证金及银行授信额度,通过降低进出口企业资金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降低企业整体经营成本,为企业“省钱、省时”,促进进出口企业的发展。目前,除有备案的失信企业外,其他任何规模、类型的企业都可以办理该业务。
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