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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政府即将批准《互助保险公司法》

2018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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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政府于6月28日批准了《互助保险公司法》草案, 不久将送交议会进行辩论和批准。

"相互保险的参加者将在面对个人无法独自面对的风险时获得信心。互助社会制度应将保险置于罗马尼亚人和罗马尼亚公司的手上, 并与他们的工资和需要相适应。虽然保险公司会回馈罗马尼亚人, 但人民更看重保险本身。在相互保险制度下人民可以成为他们自已的保险公司。” 法律草案的发起者和 ASF 保险部门副总裁茱萸 (康斯坦丁内斯库) 说。

根据这项法律草案, "相互保险公司" 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向其会员的风险提供保障,并在被保险风险损失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会员、合同受益人或第三方受益人支付赔偿金和保险赔款, 并且主要由会员提供经费支持。"

法律草案的主要条款是:

相互保险公司是根据相互关系原则, 为仅其会员相关活动提供保险服务, 兼具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特征。

在创立之初,相互保险公司的创始会员的数量不少于5人, 且被保险人不受限制。获得运营许可后即可签订保险合同。

相互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 创始基金、不利情况平衡基金、固定和/或可变捐款、额外捐款、本组织法所提供的其他资源。所有会员的缴款都应以现金支付的, 在性质上没有差别。

相互保险公司受罗马尼亚金融监督机构的监督,其管理模式类似按237/2015 法律规定设立的股份公司,由罗马尼亚金融局授权相互社进行运营,首任理事、监事和董事的任期是4年。

相互保险公司可以在欧洲任何地方采取行动运营, 包括设立机构和提供服务。相互保险公司可随时改制为股份制保险公司。


该法律将在罗马尼亚官方报纸公布后三天内生效。其中的第29条制裁和处罚措施将在发布后30天生效。

来源: Xprimm.com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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