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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将全面启动

2018年12月29日

作者:管理员

当鼓励生育越来越成为中国人口政策调整的主流价值取向时,酝酿多年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计划有望全面启动实施。
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务院提交《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简称“报告”)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已具备全面推开条件。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对于其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修正草案》,报告称,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可以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法律调整的严谨权威,为推动修改社会保险法相关条款创造了条件。
据国家人社部此前解释,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不是简单地将两项保险在制度层面合并,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而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合并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与相互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对界面新闻表示,虽然生育保险的险种目前仍在保留,只是将基金征缴和管理与基本医保合并实施,但这意味着“五险一金”在本质上已经转变为“四险一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曾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指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话,意味着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从而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扩大公平性。”

生育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期间的医疗费。
我国设立生育保险制度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相继建立起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标准、形式等予以规范,生育保险制度正式成为国内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今年3月份透露,2017年,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240万人,享受待遇的达到1027万人次。
尽管在保障职工生育权利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长期发展中,生育保险存在的多重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孙洁在其所著《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向的探讨》一文曾表示,目前我国生育保险制度存在权利义务不对应、企业负担过重;生育保险待遇差距较大、加重社会不公;生育保险与计划生育规定捆绑等必须面对的问题。
“生育保险最主要的问题是覆盖面很窄,主要针对城镇企业的已婚女性职工,覆盖范围受制于劳动关系、户籍等。”孙洁介绍,由于生育保险费用只由用人单位缴纳,能享有良好的生育保障往往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次之,而农民和城镇非工薪居民基本上无法享受生育保障。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高峰的到来使得生育保险在保障支出方面显得力不从心。
根据人社部数据,2017年全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共计650亿元,而支出高达762.9亿元。2016年全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达521.9亿元,而支出是530.6亿元。人社部2017年5月曾表示,当时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影响,生育保险出现阶段性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但是基金仍属总体安全。
而近年来随着国内人口形势的变化,鼓励生育已逐渐成为决策层调整人口政策的主要考量。此时,生育保险所能起到的兜底作用也更受到重视。
在今年3月份,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就提出,各地要充分认识落实生育保险政策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要保障措施。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2017年2月24日也曾表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可以让更多职业妇女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解决部分育龄女“不敢生”的问题,有利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
实际上,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中就已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此后在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正式决定在12个城市自2017年6月底前启动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
如今,试点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这次提交的报告,国家医保局近期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各试点城市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认为通过实施试点,生育保险覆盖面扩大,基金共济能力增强,监管水平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提升,享受待遇更加便利,达到了预期目标,适于全国推开。
根据报告公布的数据来看,试点全面启动1年后,12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1510万人,比试点前增长12.6%,明显高于同期全国5.5%的增长水平。此外,还促进了小微企业参保,如泰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增加6.3%,但参保单位数增加了35.7%,增量中大多数为小微企业。
报告还指出,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加,连续两年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等情况,12个试点城市充分发挥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带来的共济效应,有效缓解了基金赤字问题。
南京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顾海告诉界面新闻,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产妇增加可能导致生育保险基金不一定够用,并入基本医疗后通过统筹能够满足新增产妇的生育保险基金需求。从长远来说,两项保险合并后能够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保障,对鼓励生育有一定积极作用。
国务院报告也透露,随着全面两孩政策效应的逐步释放和生育保险相关工作的加强,2018年以来生育保险基金已经实现当期收支基本平衡,为全面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基金共济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更有利于制度稳定运行,更有利于适应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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