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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资金可参与深港通业务试点

2017年07月01日

作者:管理员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深港通业务试点监管口径》(以下简称《监管口径》),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深港通业务试点。

        《监管口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保险机构可以投资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应当参照《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业务试点监管口径》的要求执行;二是明确了保险资金可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港股通股票,其基金管理人资质需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监管口径》的发布,有利于在“一国两制”基础上,支持香港经济的繁荣稳定;有利于支持保险资金“南下”,充分利用内地和香港两个市场配置资源,分散投资风险;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渠道,稳步提升投资收益。

        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完善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相关政策,维护保险资金安全。

来源: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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