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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管理:荷兰银行的经验与启示

2016年07月17日

作者:管理员


一、操作风险管理核心体系的构成
  

荷兰银行认为,对于金融机构和监管者来说,防范操作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风险体系中不容忽视的部分。早在1999年11月,荷兰银行的最高管理层就制定了有关操作风险的政策。荷兰银行认为,操作风险是银行风险的重要核心,操作风险可以影响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等。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可以增加股东价值、提升声誉、改进客户满意度。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在银行各层面的责任范围内使操作风险可控与可计量。荷兰银行在董事会下专门设有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银行所有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与政策。目前,荷兰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的核心体系主要由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评估量化、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与报告四个部分组成。
  
二、风险识别体系
  
操作风险识别主要包括操作风险自我评估和操作风险认定与批准程序两部分。目前荷兰银行的操作风险自我评估体系作为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被广泛运用于其经营管理活动中。风险自我评估体系为所有经营机构和金融产品提供识别、评估自身风险、改善对操作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自我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银行准确提供相关的操作风险信息、为降低操作风险制定相关计划和减少操作损失。荷兰银行认为,典型的操作风险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佣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带来的风险事件,有形资产的损失、经营中断或系统出错、涉及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的风险事件。荷兰银行可以对发生的每一次风险事件进行监控和记录,并分析导致每次风险的因素和产生风险的环节点,度量这些因素对风险的具体影响,同时对风险的程度进行数量化的度量记录。按照不同的风险事件和其所发生的业务部门不断积累风险识别经验,进一步识别当前和未来潜在的操作风险。对操作风险成因、操作风险事件和影响,荷兰银行已经总结归纳了详细的分类目录。
  
三、风险度量和评估量化体系
  
操作风险度量和评估量化体系的核心是荷兰银行建立的银行损失数据库,它是收集和存储所有本行由于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的全部信息的工具。建立损失数据库的目的是建立对操作风险特性的识别,减少损失,满足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监管要求和内部经济资本管理的要求。荷兰银行要求所有操作风险损失总金额超过等值5000欧元的事项、涉及银行运营安全的事故内容(主要是影响损益的操作风险事件和不影响损益的诸如犯罪企图等边际操作风险事件)、由经营风险带来的所用信用损失等,必须按照全面覆盖性、完整性和正确性等三个准则要求记录在银行损失数据库中。
  
四、风险控制体系
  
操作风险控制机制对相关的关键风险提供了一个总的原则,并用所期望的关键控制来减轻操作风险。这是银行内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荷兰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在1999年11月决定制定这项操作风险政策,以提高风险意识和操作风险的控制水平。这项政策能够提供与操作风险相关资料,与此同时规定风险管理的要求。关键操作风险控制包括政策的提出、建立正确构架、过程的执行、过程的评估四个步骤。关键操作风险控制必须在每项步骤上都提供最好的控制实践来减轻操作风险,包括过程范围的简要描述和过程的主要阶段两个部分。各种不同过程中的关键操作风险控制主要包括以下领域:资产管理、现金服务(包括ATM机)、传统支付、存款账户、客户管理、电子银行支付指令处理、财务账目与报表、人力资源、集中采购、产品开发、贸易融资等。
  
五、风险监测与报告体系
  
荷兰银行认为损失数据库是一个回溯检视工具,它能够告知在过去何处出现损失,损失的规模有多大,但无法告知当前的风险是什么,将会有什么损失。为此,荷兰银行在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体系中设立了关键风险指标,为操作风险管理者提供当前特定业务部门中风险水平的相关数据。荷兰银行认为,关键风险指标反映的是被甄选出来的对操作风险有信号性作用影响的典型特征、业务流程和业务内容的变化,典型的有账务中断、客户投诉、营业额变化、应用系统故障、操作损失等。荷兰银行设置的关键风险指标更接近日常操作,是针对特定的领域、步骤、体系、产品等而制定出的指标,它们可以在银行机构内的任何一个层面使用。通过量化和验证关键风险指标,荷兰银行能对当期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5、启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对操作性风险的管理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及审计监督层面上。对操作风险的认识,普遍存在误区。一是将操作风险等同于操作性风险,认为难以计量和分配资本;二是将操作风险等同于金融犯罪或道德风险,缺乏整体认识和把握。但与国际同业相比,仍有许多工作需要改进和完善。对国内雇员最多、营业网点最多的农业银行来讲,加快建立有效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尤显重要。


切实提高对操作风险的整体认识。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的内部程序、人员失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广泛存在于银行各个领域,是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基础风险之一。操作风险事件难以在事前充分预期,并往往来源于制度、系统缺陷和人员舞弊行为,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即使建立相对完善的内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也难以充分预计未来持续期内的所有变动因素并彻底杜绝内部舞弊所造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践表明,相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更加难以事先计量和预测,这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管理滞后性特征。因此,提高对操作风险的认识,高度重视对操作风险的防范,除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从而力图在操作风险发生之初就及时、有效地识别和处置。


尽早构建责权明晰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建立操作风险管理企业文化。结合完善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整合目前散落于各业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和分支行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明确定义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权责划分、日常控制等,确定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对操作风险形成一个良好的、定期的操作风险监测和汇报线路,逐步建立操作风险识别、评估与量化、监控和报告系统,形成操作风险管理有效体系。同时,应引导建立全行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企业文化,大力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教育。


着手建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和设置关键指标体系。根据新巴塞尔协议,需要在识别操作风险的基础上度量操作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而为操作风险配备相应的资本金。应从积累日常数据开始建立损失数据库,记录损失及其程度。关键风险指标,可以为操作风险管理者提供当前特定业务部门中风险水平的相关数据。关键风险指标应该随着时间而变化。新风险出现,需要更换新的关键风险指标。当风险管理者对业务更为熟悉时,可以进一步追溯因果关系链。这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最终将使我们得到一套精确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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