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ART)与自保
(一)传统商业保险的不足
当今社会,企业面临的风险管理形势不断变化,从经济结构性变化到法律环境、安全环境的变化,还有各种新的风险类型的出现,如高新科技、全球化、放松管制和地缘政治的变化等。各类新风险的增加不断挑战可保风险极限,新风险存在市场信息不足和历史经验损失数据缺失等特点,如何管理动态风险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大挑战。将特殊风险、巨灾风险和趋势性基础风险排除在可保风险之外,已无法满足企业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而日益增长的风险管理需求。传统保险产品的不足日益凸现:
l 采用孤立、单一的方式应对各种风险
l 用质量好的风险补贴质量差的风险
l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信用风险的选择性
l 存在道德风险,降低了实施防御措施的积极性
l 有限的承保能力
传统保险更多地采用孤立的、单一的方式应对各种风险,日益复杂的风险和日趋成熟的风险管理要求一种方式全面综合地考虑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ART产品就是针对这些需要发展起来的,并可降低风险管理成本。
传统商业保险精算定价原则建立在平均风险统计数据的基础之上,汇聚同类风险池,用“好风险”的收益弥补“差风险”的损失,追求高于平均损失的产品定价。鉴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好的风险标的可能无法购买到反映该标的的真实风险水平的费率,而是较高的市场平均费率。随着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和公司财务人员变得越来越精明,他们的对传统保险业务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细分并进行严格的审查,因此那些拥有较好风险的公司不愿意为其他较差的风险贴补费率,转而选择自保和风险融资手段,这样就给传统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
保险公司也面临信用风险危机,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将导致其无法承担其赔付责任。九十年代巨灾造成的重大损失使许多保险公司破产,这足以说明这种危险是确实存在的。
拥有保险保障会改变被保险人的行为,投保人购买了保险后,可能就不会积极地避免或控制损失,因为被保险人防范风险或自留风险的动机被削弱了。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不得不提供平均费率来防范道德风险。如果采用自保的方式,投保人就会有直接的动机去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避免损失或尽量减少损失。
另外,对于新风险的承保经验不足,如网络风险、新千年风险和恐怖主义风险,保险的可保性存在局限性。商业保险市场往往通过创新风险转移机制(ART)产品熟悉一种新的风险类型。随后,传统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也随之扩大。
企业面临的各类责任风险不断增加,索赔金额越来越高。如1995-2000年间,即便是在总体通胀率较低的情况下,美国法院判决医疗失当责任案件的赔偿均值增加一倍,达100万美元;1998年,判决高达1亿美元以上案件只有17笔,到2000年增加到27笔。
各大公司常常发现,由于(再)保险市场明显缺乏承保能力,真正威胁到他们生存的大的风险都不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内。部分巨灾保险情景模拟结果,预计会造成数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的损失,明显超过商业保险承保能力;在很多的情况下,大型跨国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超出了传统保险市场所能够购买商业保险产品。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证券化产品通过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潜力来补充商业保险的承保能力。
(二)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ART)的发展
正是由于传统保险存在着缺陷,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才得到发展。很难用一个简单定义描述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它是一个有广泛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支撑的创新风险管理机制。随着社会对特殊风险管理的需要,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其概念更为宽泛。
所谓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ART),是服务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需要,综合运用(再)保险技术、资本市场进行风险融资和风险转移的风险管理工具。它包括那些为企业特殊风险管理服务的各种创新产品、工具和解决方案。ART包括为客户量身定做的风险转移和风险融资方案,这些方案可以为客户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如多险种和多年期保障。ART产品相对更强调风险融资而非风险转移(如有限风险解决方案,承诺资本等)。
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ART)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和70年代初期,是随着自我保险、风险自留和自保公司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完善的特殊风险解决机制。当时,许多大型企业开始设立自保公司,发展风险自留技术,新的风险转移和风险融资技术开始萌芽。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间,通过对风险发生时间和现金流预测来进行风险融资的产品(不涉及风险转移)得到不断发展,各种各样的有限风险项目如可追溯超额赔款保险、损失资产转移产品、不利发展覆盖、可追溯集合损失覆盖等技术大量出现。90年代中后期至2000年期间,在财产险市场周期、产品创新和监管放松等多种因素刺激下,多种风险管理产品、应急资本工具、证券化和保险衍生产品等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大量出现,推动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发展。目前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仍处于发展阶段,其成熟和完善仍依赖于未来风险管理技术的整合。
近年来,诸如知识产权、恐怖主义、综合金融指数、综合责任/诉讼、非流动性、网络犯罪等新风险的出现使企业风险管理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企业迫切需要找到对不可保风险的解决方案。而ART可以为自然灾害、财务变动、汇率利率变动、经营变动、环境变化等等一系列影响资产负债表的风险提供保障,其涉及的风险范围和提供保障的广度、深度都比传统保险大很多。
自2008年,巨灾债券及风险资本的发行数量较之前大幅下降,但在此之后继续持续增加,截至2013年,包括巨灾债券在内的风险资本发行额超过70亿美元,累计存量已达180亿美元。
(三)自保与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
虽然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ART)脱胎于自保,但自保与ART仍有明显区别。首先,自保是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的主要载体,但并非唯一载体,商业再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也是其重要载体;其资,自保公司除利用ART承保特殊风险外,也像普通商业保险公司一样承保普通保险;第三,非传统风险转移机制提供了许多解决方案,并非成为自保公司专利,普通商业(再)保险公司同样可利用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来扩大自已的承保能力。
自保是联系传统商业保险市场和非传统风险转移市场的核心和关键。非传统风险转移市场所承保的风险主要是商业保险公司不承保的特殊风险,这类风险包括风险性质特殊的单一风险、新兴风险或损失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巨灾风险,这些风险共同的特点是缺乏历史精算数据支持,并且没有大量的同质风险可以用于风险分散。自保为这类风险进行承保并提供风险融资,积累宝贵的精算数据。一段时间后,部分风险将可转化为传统商业保险可承保的通用产品。因此,自保对于保险市场创新起到核心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常见的由自保提供的非传统风险转移产品包括:
(1)多险种/多年期保险产品:在一份保单中将多种风险捆绑在一起,为不同的风险事故造成的总损失提供保障、保险期限长于1年的保单(如在一份合同中同时提供财产损失、意外伤害的保障)。客户可以在自身的业务组合中进行风险整合,避免购买过量的保障,大大降低协商多份保单带来的交易成本。
(2)多触发原因保险产品(MTP):在合同中设立两个触发器,一个为保险事件,另一个为非保险事件,规定只有在所有触发事件都发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进行赔偿。通常第二个触发条件设定为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财务风险,从而避免道德风险。
(3)应急资本保险产品:它是结合保险和资本市场而构造的产品,是一种可以使企业在预先约定的不利事件发生后筹集资本的工具,通常由企业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当企业发生了特定的不利事件后,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承诺,以优先债务、优先股或次优先股的形式从保险公司获取所需要的资本。这类资本的提供者并不承担事件的风险,他们只是当事件发生后为损失提供融资,而且需要回报。
(4)巨灾债券:是向债券持有者承诺,除非在发生巨灾的情况下,比如说地震等,都会获得本金和利息的支付。而一旦发生巨灾,债券发行者的责任将会相应减少,只需支付本金和利息的一部分。
(5)指数保险产品:交易对象设定为与保险有关的指数,例如某种保险的总损失、总赔付率等,也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的频率、天气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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