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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自保,为“集团”而生 ——专访中远海运自保总经理郑晓哲

2019年07月08日

作者:管理员

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中远海自保)于2017年2月在上海浦东成立,系上海设立的首家自保公司,也是中国首家聚焦航运保险的自保公司。中远海自保成立迄今两年有余,业务发展十分顺利,但同时也引起了业内的一些担忧和疑问,诸如是否会加剧水险市场的竞争,集团内自保公司的成立是否有必要……带着这些担忧和疑问,《航运交易公报》记者专访了中远海自保总经理郑晓哲。

专注于为集团产业链服务

记者:中远海自保成立以来业务开展情况如何?有何成功经验?
郑晓哲:开业以来业务发展顺利。2017年,中远海自保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亿元、利润总额6234万元的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2018年完成保险业务收入4.32亿元,利润总额1.23亿元,实现了业务和利润双翻倍的良好经济效益。中远海自保保费收入排前五的保险产品分别是船舶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中远海运集团作为中远海自保的股东,为我们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诸多有利条件。成立之初,中远海运集团为中远海自保提供充足资本金,随后在风险数据采集、企业舆情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平稳开拓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中远海自保的定位是成为中远海运集团的“风险管理工具、保险管理平台和风险成本控制中心”,专注于为中远海运集团产业链服务。成立以来,中远海自保积极发挥自身风险管理专业化优势,建立统筹中远海运集团内部保险资源的纽带,积极融入各企业的防灾防损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帮助企业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通过切实降低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少全年赔款支出总量,从而将中远海运集团固定支出的保费成本转化为整体经济效益,发挥协同效应。

记者:中远海自保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是什么?对开展水险业务有何计划?
郑晓哲:我们的愿景是成为全球航运物流保险的深耕者和中国自保行业的翘楚,目前已承保中远海运集团所拥有的800多艘船舶。未来在做好现有船舶险业务的基础上,将积极拓展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业务、中远海运集团境外资产和员工的保险业务,并开发创新更多的保险产品,发挥集团“风险管理工具、保险管理平台和风险成本控制中心”的职能,为中远海运集团更高质量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助力中远海运集团发展中国海运事业,共筑海洋强国梦想。

对市场冲击有限

记者:中远海自保相对其他财险公司水险业务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郑晓哲:中远海自保是中国首家以航运物流保险为特色的自保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内的所有企业包括航运物流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发定制保险产品,协助企业提升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

中远海自保了解中远海运集团的风险状况和业务安全程度,可以设计商业保险公司没有的保险产品,最大程度覆盖集团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如开发“远海通”产品。中远海运集团内专业航运企业为了提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竞争力,向货主提供附加在远洋运输之上的增值服务。如果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承运人根据服务条款对损失进行快速赔付,中远海自保就为该增值服务提供风险保障,定制开发了承运人责任险产品。这样不仅帮助航运企业提升服务内容和水平,而且延伸保障范围,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中远海自保能够有效发挥风险管理专业化优势,统筹安排中远海运集团内企业的保险业务。中远海自保成立前,中远海运集团下属企业的各类保险业务分散在多家保险公司中,中远海运集团不能掌握所有的保险数据和理赔情况,若想利用保险数据了解集团整体风险状况则无从下手。但是通过在中远海自保集中投保,中远海运集团和下属企业可以在中远海自保这个保险管理平台上掌握各自需要的信息。

记者:中远海自保成立以来,在上海财险的市场份额迅速扩大,对于其他涉及水险的财险公司而言尤其是太保和人保,会否产生影响?
郑晓哲:中远海自保的定位是成为中远海运集团的“风险管理工具、保险管理平台和风险成本控制中心”。中远海运集团要求中远海自保积极发挥风险管理专业化优势,统筹集团内部保险资源,积极融入集团内各企业的防灾防损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努力,中远海自保2018年营业收入有了显著的提高。

太保和人保财险的规模比我们大很多。中远海自保的业务主要是与中远海运集团相关的业务,为集团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提供保险服务。我们不会在网上销售、陌生拜访,不会将业务伸至集团之外,也就不会将风险外溢和造成金融乱象。中远海自保对市场的冲击是有限的。


实际上,中远海自保成立以来,与市场上的多家商业保险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首先,通过再保险与整个保险市场深入融合。我们通过与其他保险公司合作,以再保险的途径分散企业风险,也加深了与保险市场的融合。目前,中远海自保与国内外著名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赔协会等30多家企业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其次,我们可以采购有服务网点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的落地服务,或者共同承保保险业务。中远海自保的服务对象集中,没有必要在全国铺设网点,通过采购服务或共同承保的方式,可以享受到合作企业为当地客户提供的承保理赔服务。

最后,我们可以共同开发保险产品。中远海运集团年支出保费以船舶保险为主,其余险种业务相对较少。中远海自保成立以后,经过深入研究、调研发现集团可能还有应保未保或保障不充分的情况,可以就这些方面与其他保险公司共同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如财产责任险、涉人保险和创新型保险等。

记者:上海保监局数据显示,上海各航保中心原保险保费呈逐年下降趋势,个中原因是什么?
郑晓哲:上海各航保中心原保险保费呈现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保险金额和费率的下降引起的。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船舶运力过剩,使得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航运保险作为航运服务产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以船舶险为例,一方面,近年来造船订单量下降,船舶造价持续走低,再加上拆船、停航、折旧和船舶大型化等多方面因素,船舶保险市场的保险金额逐年降低;另一方面,航运保险市场各保险主体之间的竞争激烈,往往为了获得业务,尽可能地满足被保险人的降费诉求,导致保险费率处于较低水平。2018年,多家国际水险再保公司宣布退出水险市场,也从侧面印证全球水险费率水平已偏离风险损失率,保费收入已不足以弥补风险事故损失。此外,目前中国航运保险市场的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新的业务增长点不多。

众多财险公司在上海设立航保中心,既是上海国际航运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成果,也是各保险公司为加强服务航运业,促进专业化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各航保中心成立的初衷,是看中航运保险在上海的发展前景、市场环境以及创新驱动优势。目前看,运行效果非常好。

记者:经历多年的市场低迷期,水险市场出现低费率价格竞争,导致部分外资险企撤出或收缩在中国市场的水险业务。中远海自保是如何应对低费率竞争的?
郑晓哲:走低费率价格竞争是没有出路的。部分外资险企撤出或大幅收缩在中国市场的水险业务,说明了我们目前的水险业务盈利水平较低,已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应对低费率竞争,中远海自保应发挥自保的优势,坚持走专业化发展路线,为客户提供更多优质的防损服务与创新产品,而不是一味降费。

在经历了多年的低迷后,航运业正在寻求自身的发展和变革。例如,航运巨头间强强联手,构筑新的格局;船舶建造往大型、智能和绿色化方向发展,物流供应链从原先的分段式运输往全程运输方向发展;数据应用、区块链等高新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航运业……作为航运金融服务产业,我们也应当有预见性地协助航运业做好配套保险服务,提供应对变革产生的新型风险的保险保障。

记者:中远海自保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内容有哪些?合作目标和前景是什么?
郑晓哲:中远海自保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和共同提高的原则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助力中国航运保险事业的发展,共筑海洋强国梦。合作内容主要包含会员(客户)服务质量提升、案件处理合作和担保合作等方面,更主要的是海事服务方面的合作。双方的合作将会更好地服务相关会员和客户,并为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不会损害任何人的合法利益。

防范风险是自保公司天生使命

记者:自保公司与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区别在哪?
郑晓哲: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自保公司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据相关统计,全球自保公司的数量在5000~6000家,全球500强企业中有70%都设有自保公司,许多航运企业如马士基航运、长荣海运、商船三井、日本邮船和川崎汽船都设有自保公司。

与商业保险公司相比自保公司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精简高效。自保公司与传统商业保险公司相比,不需要铺设机构,雇佣大量人员,因此自保公司的经营成本和中介渠道成本较低,进而使其盈利能力普遍高于保险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专业性强。自保公司的首要任务是服务母公司主业,因此会深度研究母公司的行业特点和风险管理状况,为其开发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努力做精做好相关行业的保险。这既是自保公司的优势,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第三,服务性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与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保险姓保,理赔姓赔”是这几年保险业的标语,这符合自保公司的设立初衷和经营原则。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母公司主业发展,防范风险是自保公司的天生使命。

航运保险业未来发展方向

记者:在助力上海国际航运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您认为航运保险业已经取得了哪些方面的发展,还需要在哪些方面有进展?
郑晓哲:随着各航保中心、中远海自保、航运保险经纪人、航运保险公估、海事仲裁、运价交易和航运咨询等机构在上海的设立,上海的航运保险主体较为齐全,给航运保险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生态环境。

2014年,原中国保监会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航运保险产品协会条款,备案后会员企业可以自主使用,大大提高了航运保险产品的准入效率。

今后的航运保险业务可以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发展。

第一,加大海上保险险种的创新力度。我们应根据中国航运业发展现状,在做好传统航运保险业务的同时,探索新业务,积极参与对技术性要求高的承运人责任险、码头责任险和船舶险等业务。

第二,加强海上保险专业人员培养。海上保险业务涉及范围广、国际化程度高,从业人员除了熟悉海上保险法规与实务外,还应通晓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等方面的理论和实务。目前,中国这方面的人才较为缺乏,应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

来源: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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