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5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P2P网贷平台债务违约、还款逾期乃至平台“跑路”的现象使整个行业给人一种高风险的印象。为吸引投资者,部分P2P公司选择攀上保险公司这门亲戚,给投资者以资金可以得到保障的印象。
但险企一头雾水“被互金”的现象其实也并不少见。日前,泰康保险就被P2P平台安心贷“攀了亲戚”,平安集团方面也正在急于撇清与鲸鱼宝的关系。
事实上,撇开保险公司被“互金”的现象,增长速度快市场规模已达万亿的P2P行业确实吸引了保险行业的驻足。一方面部分保险集团自建P2P网贷平台,另一方面愿意为P2P平台提供增信服务的保险公司也并不少见,部分险企与P2P平台展开了合作,对投资者以及借款者提供保险保障。不过在名目繁多的P2P保险产品中,仅有履约保证保险能够对备受投资者关注的投资安全有所保障。
此外,保险公司介入网络借贷业务也引发业内对于风险的担忧。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保险所所长粟芳认为,一些柜台在宣传中声称保险为客户资金兜底,一旦出现“卷款”、“跑路”等情况,就会将风险传递至保险业影响保险公司和行业的声誉。
P2P频现“增信”乱象:泰康被互金,平安怒索赔
日前,泰康保险与君安信科技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落幕。君安信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10万元。据了解,此前安心贷的运营公司君安信在网站中对泰康的33家分支机构、分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介绍,突出使用泰康公司企业名称。对此,泰康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君安信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君安信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泰康保险和君安信科技的主营业务不同,但均属于金融相关领域,客户群体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君安信公司的上述行为足以使普通公众认为两个公司之间存在某种关联,或者存在合作关系,从而导致混淆。因此,安心贷仿冒泰康公司的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述泰康保险与君安信科技的例子绝非孤例,平安集团也将互联网金融公司吉才神告上法庭。据了解,2015年,吉才神通过旗下的鲸鱼宝与鲤鱼理财平台,在未与平安集团旗下陆金所合作情况下,宣传售卖平安集团陆金所旗下产品稳赢-安e产品。为此,平安集团将吉才神告上法庭,并达成庭外调解,要求吉才神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向平安集团赔偿10万元,并公开发表经平安保险公司审定的声明。
不过,时至今日,平安与吉才神的纠纷似乎仍在持续。据媒体报道,吉才神因并未按照民事调解书上履行官方刊登道歉声明的承诺再次被平安集团告上法庭,平安集团向法院申请要求吉才神履行协议义务并执行赔偿800万元。
有业内人士透露,为吸引投资者,网贷平台比较倾向于寻找保险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等平台为其增信,但一方面存在“乱攀亲”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网贷平台花钱“买背景”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固然存在保险公司看好网贷平台发展与其合作的情况,但险企在选择合作平台方面仍然比较谨慎。
4家险企投资P2P平台,擅长领域单一引争议
尽管谨慎,但在P2P野蛮生长的潮汐中保险公司并不缺席。目前来看,保险集团自建P2P平台的故事并不少见。早在2012年3月份,平安集团设立了首家保险系P2P平台“陆金所”。目前来看,陆金所无论是在业内知名度还是资金规模方面都居于行业前列,并屡有上市传闻。
无独有偶,阳光保险集团于2016年宣布设立的惠金所,据报道,惠金所法定代表人张见为彼时阳光保险集团总裁室创新总监担纲,而彼时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邓可、以及彼时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褚光伟同时出任公司董事。
此外,安邦保险、合众人寿等保险公司也均先后参与过对P2P公司的投资。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具有经营范围广、资产规模庞大、运营经验丰富等多方面优势,并且在风控方面更有经验,此外保险公司方面很有可能将自己的渠道资源分享给旗下的P2P公司,因此保险系P2P公司具有天然优势。
不过,从另一方面,有分析人士认为,当保险系P2P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开展业务时,风险相对较小,而一旦遇到借款对象或者产品来自陌生领域时,就可能产生较大风险。该人士表示,目前保险系P2P发展仍显缓慢,主要是考虑到高风险。
P2P保险新模式减缓风险压力,履约保障险不透明性屡遭诟病
为P2P平台提供保险保障为保险公司参与P2P行业的另一种方式。目前来看,保险公司与P2P平台合作的产品大致包括人身安全险、用来保障账户资金安全的账户资金安全险、保障抵押物安全的财产险以及履约保证保险。
其中,履约保证保险最为受人关注。具体来看,当P2P平台出现逾期、违约乃至平台跑路的情况,履约保障保险也将为投资人进行赔付。
从保险公司方面来看,与P2P平台合作可以为险企带来大量保单。从P2P平台方面来看,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可以为其增信,提升对投资人的吸引力。
不过,据蓝鲸保险了解,业内普遍认为该险种风险较高,一旦P2P平台出现大规模违约,保险公司或将面临亏损局面。以浙商财险为例,该公司此前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承包侨兴私募债,但该私募债在去年年末出现了大规模违约。浙商财险的经营情况以及业绩因此受到拖累,该公司去年4季度陷入了现金流为负以及亏损的局面。浙商财险去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去年第四季度,浙商财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5.58亿元。此外,截至2016年末,浙商财险保险业务收入为11.05亿元,净利润为-1.62亿元。
为减缓欠款逾期赔付压力,一种类似于互助保险变种的履约保证保险模式开始盛行。以玖富为例,该公司采取了将平台的风险备付金转到与其履约保证险承保公司以及担保公司的联合账户。对此,有业内人士解释为,当该联合账户没有钱的时候,保险公司才开始履行赔付责任。
履约保证保险的不透明性也屡遭诟病。有投资者对媒体表示,其不能通过玖富的公开描述了解到履约保证保险是否覆盖到了全部产品,此外对于赔付金额也没有具体的表述。
此外,日前备受关注的万家文化也因旗下P2P履约险事宜遭上交所问询。具体来看,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万家文化公司旗下的P2P网贷平台黄河金融存在涉嫌变相提供增信服务、平台上的很多产品都不可能达成履约险、涉嫌代偿或者风险准备金垫付等问题。对此,万家文化回复称,平台公布的“商业综合责任险”系就万好万家集团对前述借款协议保证函的履约能力进行的保险,不是针对黄河金融平台或者产品的保险。
业内担忧跨界风险,金融风险传递现象引发警惕
互联网金融时代,保险行业与P2P行业的合作逐步深入。有市场人士预言,随着P2P行业监管的逐渐完善,保险行业涉水P2P的现象将愈加寻常。
不过,两者的跨界合作也引发了业内专家对于金融行业跨界经营造成风险传递的警惕。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在谈到侨兴私募债事件时也谈到金融风险传递问题,项俊波表示,前诉事件是一个经济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而金融风险又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传递的典型案例。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保险所所长粟芳对蓝鲸保险表示,从互联网信贷平台的发展来看,一些互联网信贷平台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自保、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使得保险公司与信贷公司的合作进入高风险领域。一些平台在宣传中声称保险为客户资金兜底,一旦发生“卷款”、“跑路”等情况,就会将风险传递至保险业。
此外,粟芳同时指出,保险公司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风控手段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其认为,保监会在《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对互联网信贷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风控和内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将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完善风控手段,加强内控管理。
与此同时,在金融混业经营日趋寻常的当下,金融混业监管成为两会期间的一个热词。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在日前的记者会上,都先后对“一行三会”共同制定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办法表态支持。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此前表示,统一监管规则非常有必要,保监会也不主张多层嵌套、杠杆过高。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则对记者称,这是中国金融市场防范风险、健康发展必须要做的一件大事,证监会正积极配合共同努力。
来源:全景网 2017-03-14